时间:2022-03-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疫情之下,辽宁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知强调,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记者白涌泉)
上一篇:辽宁新宾抗洪救灾见闻:宁可听骂声 也不能听到百姓哭声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