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 工程承包人被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24-03-01 15:41:30
大皖新闻讯工程承包人罗某拖欠8名农民工血汗钱,长期躲避拒不支付!2月28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失信被执行人罗某司法拘留15日。
大皖新闻记者3月1日上午了解到,被执行人罗某曾承包到某工地大楼外墙真石漆工程,申请人张某、鲍某等8人受罗某雇佣为其干活,工程结束后,罗某并未给付8人工资,仅出具一张欠条。此后8人经多次找罗某讨要无果,共同将其诉至金安法院,案经法院受理,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承诺拖欠的8万元劳务款在一年内分两次还清,法院也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罗某并未按承诺履行,张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但罗某始终以各种原因推诿无法前来法院。期间,执行法官也未曾查控到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数次登门拘传,但却因罗某不在家无功而返,强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为尽快将罗某拘传到位,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一边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另一边让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生活轨迹,如果发现线索及时给执行法官反馈。
当日上午,申请人向执行法官反馈罗某正在家中,执行110遂迅速出警赶至,但在其家中又未拘传到罗某。随后执行法官郑重的向被执行人家属告知罗某此番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叮嘱其家属转告罗某,尽快到法院说明情况。
迫于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罗某当日下午主动接受传唤来到法院,但在法院其既无钱履行,又无法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鉴于其态度消极,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胡月圆